两小偷入室盗窃11次
竟没一户人家报过警
通讯员 王林佩 本报记者 解亮
早报讯两个“90后”,凑在一起谋划未来,结果想到靠偷致富。半年时间,他们偷了11次,因为每次金额都不大,被偷的人家都没报警。
他们就这样被“惯坏了”,最后连腊肉都偷。日前,民警将两人抓获,两人连偷11次的行径才得以曝光。
这两个小青年,一个姓胡,一个姓郑。3年前,他们一起在温州乐清北白象大港村拜师学切割,成了好朋友。
去年下半年,他俩搬到大港村合租,都没找到工作,经常一起谋划未来。谋划了半天,他俩决定去偷。
北白象镇大港村一条小路上,一家江西人开的杂货店,成了他们第一个行动目标。郑某在路边捡了一块石头,砸开了杂货店的窗玻璃。
他们在杂货店偷到了一条香烟,还有300元钱。第一次偷成功,既兴奋又害怕,他俩原本以为,第二天这事会闹得满城风雨,害怕警察上门。
可到了第二天,他俩发现风平浪静,原来,杂货店觉得损失小,没报警。这让他们兴奋不已,于是,继续走向了盗窃的深渊。
乐清警方介绍,半年内,他俩连续盗窃了11次,有几户人家甚至被偷了好几次。“谁家窗户开着,我就偷谁家?”胡某说。
一开始,他们主要想偷钱,可到了后来,无论好坏,什么都偷。他们甚至两次潜入之前拜师的孙师傅家,找不到值钱的东西,一次偷了食用油,一次偷了腊肉。
可能是每次盗窃的金额都不大,他俩11次下手,偷过的9户人家,都没人报警。
今年7月下旬,乐清磐石派出所民警巡逻时,看到郑某从网吧出来,形迹可疑,上前盘问。郑某做贼心虚,很快交代了一切,还把胡某也供了出来。
警方介绍,他俩11次下手,偷了4000元左右。落网时,正商量再次出手。
警方表示,想借这起案子提醒大家,如果家中遭了贼,无论损失大小,还是得尽快报警,不能让小偷逍遥法外,“惯坏了”他们,只能害苦了自己。
目前,胡某和郑某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