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梧州9月7日讯(通讯员黄欣)今年以来,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通知要求,在执勤以及处理交通事故中,加大对摩托车的查处力度,查获了多起盗抢机动车案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损失。
今年的7月4日,民警在苍梧县龙圩镇环城收费站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细心的办案人员发现了肇事摩托车疑似盗抢车,经验丰富的民警黄志宏一方面稳住摩托车肇事司机,一方面向大队领导报告,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即指示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并联合辖区派出所介入处理。经查,肇事摩托车司机钟某某(男,苍梧县龙圩镇四合村人)两年前在广东郁南县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该肇事摩托车并套用其他号牌使用。7月18日,辖区派出所查清该肇事摩托车为盗抢车辆。
7月5日清晨,交警梨埠中队在207国道线梨埠平昨大桥处理单方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的时间令处理事故的民警产生怀疑,伤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身上没有任何证件。按照管辖区群众的生活习惯,没有那么早就起床,就算要出去活动都会携带有效证件。于是民警通过交警系统综合平台查询得知,该肇事车辆桂DAT6**为车主梧州市万秀区旺甫镇人,民警联系旺甫镇派出所得知,该车7月5日凌晨在旺甫镇被盗。今年7月中旬,交警大队联合治安和巡警大队在整治活动中,又查获两辆盗抢车辆。
8月3日,倒水中队接到报警,有一群众的摩托车在镇政府门前被盗,希望中队民警能帮其找回。倒水中队民警本着群众无小事的态度,立即就出动警力警车出去巡逻查找,并发动街上群众帮忙提供线索,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群众,希望能回被盗摩托车,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13日,一名群众来到中队报说,有一辆摩托车停在街边的内巷里,与8月3日被盗的摩托车很相似,民警马上去到摩托车停放点把摩托车装回队里,并通知摩托车报失人前来确认,报失人来到中队确认是自己被盗了十多天的摩托车,并将车辆归还失主。
目前,全部涉案被盗车辆已经移交公安局,等待车主前来领取。
苍梧县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加强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和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力度,对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行为形成威慑态势,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确保群众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